希伯來書 12:18-19,21-24
聖詠 48[47]:2-3,3-4,9,10-11
馬爾谷福音 6:7-13

曾經,耶穌揀選門徒,是為了讓他們來,跟隨祂;現在,祂又派遣他們,是為了讓他們去,服侍人。祂派遣他們是「兩個兩個地出去」的,並「賜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」(谷6:7)。如果一個人單獨不好,那麼,另一個人就是他的助手。對門徒而言,福傳是一項使命,更是一種權柄:首先要制伏的,就是邪魔。

作為耶穌的門徒,他們要拿起的,是天主的能力,要放下的,是人的仗勢。耶穌囑咐他們說:「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,什麼也不要帶:不要帶食物,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在腰帶裏帶銅錢;卻要穿鞋,不要穿兩件內衣」(谷6:8-9)。只有輕裝上陣,才能奮勇戰鬥,取得勝利。

作為福傳者,首先要堅定於救主的託付,其次要簡單於自己的生活,最後要堅持於靈魂的得救。作為福傳者,就是「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」(瑪28:19),也意味著使命的完成。

主耶穌,感謝祢,因祢揀選了我們,又派遣我們,參與祢的工程,成為祢的合作者。求祢派遣聖神,使我們勇敢地傳播祢的福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