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毛斯先知書 7:12-15
聖詠 85[84]:9-10,12,13-14
厄弗所書 1:3-14
馬爾谷福音 6:7-13

亞毛斯先知很清楚是天主召叫了他。他說:
「我原來不是先知……但是,上主正在我趕羊時
提了我來。」所以,召叫首先不是賦予任務,而
是一個相遇;之後才是要履行的使命。在讀經二,
聖保祿提醒我們:我們是「在基督內」蒙召的,
而基督就是我們的榜樣。再者,愛是耶穌對我們
啟示的核心,所以也是先知的職分。天主召叫我
們,願將恩寵賜給我們,接受與否,由人自決。
所以,聖召是恩寵,不是我們的功勞。
福音中,耶穌教我們要做一個很自由的門徒,
傳福音時依仗的,唯獨是天主;天主自會照顧一
切。耶穌要求門徒們懷著神貧的精神出外傳教:
「除了一根棍杖外,什麼也不要帶……卻要穿
鞋」。瑪竇和路加福音,甚至說連棍杖都不需要
帶,鞋也不用穿。自由的程度,更見遠大。隨後
描述的,都是有關門徒的自由精神:如果沒有人
接待,就自由地離開。
主,讓我與祢相遇,明白祢對我的召叫,並
能自由地履行祢授予的使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