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紀 37:3-4,12-13,17-28
聖詠 105[104]:16-17,18-19,20-21
瑪竇福音 21:33-43,45-46
人貪慾的表現就是佔有,耶穌比喻中的佃戶們,不但不履行租賃的合約,反一而再,再而三地傷害葡萄園的主人,甚至最終要殺害他的兒子。當他們以為殺死繼承人,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佔有主人的葡萄園時,卻招來自己不義的結局:不但喪失了在葡萄園工作的權利,也是自己末日的到來。
當耶穌問葡萄園主人要作何反應,聽眾的回答是「因果報應」— 他們希望惡人得到惡報。但耶穌說的不是以眼還眼,而是將葡萄園託付給更有責任感的人,被棄置的石頭將成為新世界的基石!古聖若瑟和耶穌都沒有報復;他們都成為了被拒絕的家族的救贖基石。
倘若以報復的心,把福音從我們的生活中丟棄的結果是甚麼?戰爭、犯罪、絕望和孤獨。願我們睜開眼睛,認出聖子,不要把祂扔出葡萄園 — 扔出我們的生活。
主,求祢垂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