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月10

四旬期第四主日

編年紀下 36:14-16,19-23
聖詠 137[136]:1-2,3,4-5,6
厄弗所書 2:4-10
若望福音 3:14-21

四旬期第四主日又稱為喜樂主日。這稱號在於提醒我們:身為基督徒,要活出喜樂。喜樂要成為基督徒的標記!這樣的提醒,也意味著四旬期已經走到了中間,日子愈來愈接近耶穌的復活與勝利。如今天的福音告訴我們的:「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,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,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,反而獲得永生」。天主對我們的這份憐愛,成為我們的喜樂源頭,因著祂的愛,我們重獲新生。這生命是充滿光明和希望的,這生命讓我們在生活中看到美好,可以活出使命。因此,喜樂不是源於外在的物質享受、功名權利,而是來自生命的轉變。當生命充滿光時,我們會看到美好,看到天主。這樣的生活,才會讓人喜樂。當然,我們喜樂生活,不意味著生活中沒有困苦與挑戰,而是在這些挑戰中,我們擁有希望和力量,因為,耶穌就是為此而來到世上的。祂作為光,就是為照耀我們的黑暗,讓我們在祂內獲享生命的圓滿。

慈愛的耶穌,請把祢的喜樂賜給我們,讓我們歡欣踴躍,天天愉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