厄則克耳先知書 9:1-7; 10:18-22

聖詠 113[112]:1-2,3-4,5-6

瑪竇福音 18:15-20

為甚麼天主要派人「走遍全城擊殺」呢?我 們需要了解當時的背景。天主在派人擊殺之前, 先派遣人為「凡因城中發生的醜惡之事而悲痛哀號的人……額上劃一個十字記號」,讓奉命擊殺的人,能清楚分辨惡人和善人。當時滿城都是暴行,令人很容易受到影響。此外,要明白所謂「擊 殺」的說法,就好像當時的猶太人進入聖地時,天主也要他們擊殺外邦人,但實際上,天主只是藉此要求他們根除外教不良的文化影響。

讀經一的經文用了死亡的方式來警戒罪行, 福音卻用了生命的方式來避免罪惡。耶穌教導我們逐步勸勉得罪我們的人:首先,私下與他對話,與他和解。然後,如果他不認錯,再找一個或兩個人和他講道理。最後,如果他仍不聽從,就帶到教會裏處理。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,就將他 看作外教人。這意味著我們尊重他的選擇,將他交給天主發落。

主,求祢賜給我們能夠拒絕邪惡的恩寵,並能以愛心對待周邊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