厄則克耳先知書 28:1-10

(詠)申命紀 32:26-27,27-28,30,35-36

瑪竇福音 19:23-30

天主差遣先知訓誡世人:不可以視自己為神,否則必遭天主拋棄與懲罰,不再享有天主子民在戰爭中憑藉奇蹟而得勝的恩典。舊約之中,天主的臨在常以勝利、財富等外在標記來描述,並通常以君王的表現作為子民的代表:若君王或權貴離棄天主,全體子民都會一起受罰。據此,以色列子民後來流放巴比倫,很大原因是因為君王沒有信守與天主的盟約。

新約與此不同,天主聖子耶穌不但勸告權貴,更告誡每一個人要在各自的生命中,活出同天主的關係。耶穌勸人為了天國,放棄一些在世上的利益,但沒有規定這「捨棄」的數額。耶穌的號召,除了更新舊約時代,用財富、榮耀衡量聖寵的做法,更在於邀請每一個人自由地侍奉天主,在分辨中選擇屬於自己的「捨棄」,來回應自身的召叫。

天主,求祢恩賜我們慷慨與分辨的精神,在每天的生活中,將祢放在首位,盡一切努力以祢的聖意為依歸。